星期六, 十二月 30, 2006

星期日, 十二月 17, 2006

我可能又上当了

今天傍晚从公司出来的时候,在路上碰见两个姐弟模样的行人问我要吃的。若在平时,我可能扭头就走了。但是今天,他们说:只要给买两包泡面就可以了。我一摸口袋,还有7块钱,行,附近刚好有个小店,我就带他们过去。他们挑了两包一块钱的泡面,然后,那个女生问了一个面包的价格,又用怯怯的眼神看了看我。我点了点头,一共五块钱。

他们很快就把面包吃了。这时我相信,他们可能真的落难了。这时我看了看他们,邀请他们到我家里去坐坐,再喝点热水。他们不肯,先是给家里打了个电话,让他们表哥来接他们,然后说要去火车站过夜。我问他们怎么过去,他们说走过去。我想了想,说,火车站离这里很远,我给你们买两张地铁票吧。起先他们一直不肯,后来终于同意了。

于是,我带着他们去取钱,因为我没带钱了,不足以买地铁票。取完钱出来路过新亚大包,我想请他们吃顿饭,他们开始不肯,后来想能不能带上两个包子,就跟我进去了。我给他们要了两个年糕套餐,他们很快就吃完了,一点都不剩,看来真的很饿哦。这时我还是挺开心的,我真正帮到了落难的人。不过我自己吃了半碗面就不想吃了,新亚大包还是一如既往地难吃。

吃完东西,到地铁站,我给他们买了两张票之后又给他们20块钱。因为我想,他表哥明天下午4点才到,这些钱,够两个人买吃的和打电话了。

 

我给他们钱之后我就后悔了。因为,他们开始向我要更多的钱买车票回家了,这时,我犹豫了。

古人说,升米养恩人,斗米养仇人。我拒绝的话,我就是用20块钱养出了两个仇人。我甚至想到可以送他们去收容遣送站,但是我知道那里和拘留所没什么区别。不过我还是不想给他们买车票,就算他们真的以后还我钱了,我也觉得这不会是什么好事情。一个人在社会上混得太安逸了,这是个很危险的事情。

想了想,我还是拒绝了继续救助他们。接下来他们又希望我能多给他们20,说这样的话可以今天就可以住招待所了。我开始有点不高兴了,露宿街头是很委屈的事情么?四年前我也有过。其实我买完面包以后就可以离开了,接下来的事情不该归我管了。有古训:当救急不救穷。我就不信,两个手脚都很完整的年轻人还会活不下去。

所以,我拒绝了他们的请求。

 

回到家以后,我想了想,我今天为这两人花了52块钱。

各位看官评评,我今天又上当了么?